5月份以来,各地因城施策,积极出台稳楼市政策,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各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厦门、福州、无锡发布新政,通过放松落户门槛、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税费减免等措施,来实现房地产市场
(一)福州市: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
5月30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重点如下:
(1)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
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
对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由1月28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2〕1号文件规定的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3)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100万元
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由目前的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二)厦门市:放松落户门槛,夫妻结婚满1年即可投靠落户
(1)优化积分落户政策
①经认定的各类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落户厦门:
(2)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①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②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③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⑤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此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以上四区,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无锡市:放松限购,给予缴纳契税50%购房补贴
5月30日,无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和加快去库存的通知》,文件提出适当放宽限购、给予契税补贴、加快商办去库存等措施,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商品房去化,缓解房地产企业库存压力。
(1)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购买144㎡(含)以上商品住房适当放宽限购。
(2)鼓励购买预(销)售商办用房,自本通知下发一年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网签备案的,由开发项目所在地予以已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具体操作细则由市(县)区政府制订。
(3)进一步探索商办用房改租赁住宅的实施路径,鼓励各市(县)、区采用成本价回购存量商办项目用于改建租赁住房。
附:近期各地稳楼市政策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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